閱讀摘要:我是誰?如果有我,有幾個我?

簡介:本書結合不同學科之研究,探討各種人生重大的哲學問題。使用少量的哲學術語介紹不同思考家對不同議題的看法,旨在回答人類三項重大疑問:我能知道什麼?我應該做什麼?我可以期望什麼?引導讀者深入思考現在、未來的我的問題。
心得:頗喜歡作者運用心理學、生物學、腦部科學等現代科學理論與哲學的融合來討論不同的人生問題,人類的思想和行為模式是我很感興趣的議題,藉由本書我可透過『我能知道什麼?我應該做什麼?我可以期望什麼?』這三種問題著手理解人的認知、倫理、自由及愛的意義,當我要面對這些難題時,我會發現我並不孤獨,因為哲學家們對於這些議題的看法、理論和思考方向給了我指引,幫助我繼續前行。
人物介紹及現代科學研究
尼采:
- 實事求是的科學見解對於人類的自我認識有什麼意義?它讓人類更偉大或是更卑微?尼采總依當下的氣氛和情緒而回答此問題
- 我們從未尋找過自己,那麼我們又如何會有找到自己的一天?我們只能試著在現階段能力所及的條件下找尋自己
- 最大的成就-無情又充滿熱情的批判:指出人類如何狂妄無知的以自己的邏輯和事實去評斷所生存的世界,他主張人類只是動物,思維受限於本能、直覺、原始的意圖和有限的認知能力。人類的認知僅限於物競天擇的演化所產生的認知系統(我們的認知完全取決於我們的感官-凡是聽不到看不到摸不到的東西我們也不會察覺)抽象的事務須以某種記號形式讓我們讀到看到後才能加以想像,除非擁有超人的感官系統,否則一個對事物全面且客觀的觀點不可能存在。
笛卡兒:
- 與自己的思想對談:他要求自己和世界絕對與最終的確定性。第一步規定:只要不是清晰明白的事,都不認為是真的,懷疑一切可疑的事物。
- 人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其他的感官,思想也不可以不經審查就採信,衍生出一個問題:難道就沒有什麼是絕對不容懷疑的嗎?因為就算我懷疑一切,我還是不能懷疑「我在懷疑」「我是那個懷疑的人」這兩件事!而如果我知道當「我」在懷疑的時候正在懷疑,那麼我必定想著我在懷疑。也就是說,有一個不容懷疑的確定性、一個高於所有其他原則的首要原則:我思故我在。
- 理解:只有思考能帶給我「我存在」的想法。
- 質疑:「我」這個字-應該說「如果人在懷疑時無疑是處於思考狀態的,那必定存在著思考這件事」與其說「我思故我在」不如說「思想存在」
- 反論我思故我在:說明只有藉助思考才能知道我和我的存在,並主張思考以及思考的意識兩者是存在真正的基礎,而由於這個思考在嚴格與身體分開的前提下進行,強調精神世界和身體的徹底分離,而這並不符合現在觀點:心靈和身體是不容分離的!現在腦科學達到「我的存在」的答案感官訊號-神經細胞-轉化成電路-精密程度可讓我知道自己的思想和想像我的存在等複雜抽象的概念產生。
- 反思:他們非走在通往絕對真實的道路上,因為每個自然學科都是人類精神的產物,而人類精神是自然學科想以自己的方法探索的對象。人類精神的認知力賴於人類演化過程中的適應需求,非絕對客觀的標準而成。
- 給了「從何得知我是誰」這個問題的一個答案:透過我的思想。唯有探究出世界在我的思想前面展現何種面貌,才能發現世界「本身」是什麼樣子。
馬赫:
- 身體的感覺和心靈的想法兩者是由一個相同的物質所構成的。
- 一元論:這世界的一切都是由相同的元素所構成。我:不是一個不變的、特定的、清楚界定的單位,只是感覺的組合。腦部研究者的我:劃分各種我(身體的我、定位系統的我、經驗主體的我)但不否定「一個整體心理狀態」是不存在的-我的感受流。
- 思想永遠都是帶著情緒色彩的。所有重要的感覺總與兩件事有關:我肯定是在追求什麼,否則便是在逃避什麼。對許多人來說,感覺之所以討厭或麻煩,是因為它們很難加以關閉或啟動。情緒是刻板而自動化的過程;感覺比較複雜且有意識參與(好隱藏)
- 現代科學研究:人格的2/3成熟於1-3歲的經歷(聯合皮質未成熟,因此無法儲存這些經歷)我們的注意力像是一盞探照燈,只能照亮很小的範圍,其餘的黑暗部分則進入無意識的領域。
- 人類是雙重受限的:受限於典型的感官能力及靈長類腦部典型的極限和意識與潛意識兩者之間的界線。
- 我們並不儲存字詞或句子於我們的腦部,而是儲存「對個人而言最重要的」東西,也就是事物對於我們的個人意義。我們記得印象而非訊息資料。
- 回憶美化生活,但只有遺忘才能讓生活過得下去。自我認同:我們創造一個生平故事,然後將這個生平故事視為我們的一生。
- 記憶不存在於特定的地方,但可指出「經驗」在腦中留下的痕跡,就是發生改變的突觸(型態上的可塑性使經驗短暫儲存起來)
維根斯坦:
- 所有哲學都是語言批判。認為語言的使用必須精確,無意義(完全不需現實情況來檢視正確與否:綠色是綠色)和悖理(根本無法審查其正確與否的句子:我在此說出的這句話是錯的)的句子都要廢除。
- 精確語言失敗的原因:語言發展的驅動力並不在於對真理和自我認知的渴望;其動力來自於相互理解的社會需求。語言遊戲存在於人的群體中,因此應該以心理學去解釋,而非邏輯,就是從社會語境裡去解釋語言遊戲。
- 第一個語言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學習的,且這語言從周遭環境模仿來的,最重要的功能在於了解和被了解:取決於語法和語境。
- 開創分析哲學:哲學問題必須被當成語言表達的問題去理解和分析,因為人類體驗世界的方式總被他們的語言影響。沒有不受語言(多義性)混淆的「純粹的」感官經驗。
盧梭:
- 社會及文化是讓人成為惡的理由。人性本善(獨自時)但人天生是不合群的。外界的情況迫使人類聚在一起,但群居生活造成競爭,導致猜疑妒忌,人類彼此需求的交集越大,恨就越強烈。
- 推翻「人只有在寂寞時才能真正快樂」:懷斯:寂寞的人最大的痛苦是沒人和他們感同身受,更大的痛苦是無法給予別人的同情(沒人讓自己去愛)對他人感興趣讓人類感到比較自在。
達爾文:
- 演化論說明人類的惡是繼承動物的本性而來。
赫胥黎:
- 「自然天性」是野蠻、無情又殘忍,文明是善的馴服人類(道德是一把打造鋒利的劍,其任務是屠殺其獸性根源的龍)互利行為可能是人類的道德起源(道德能力與演化不矛盾)vs盧梭:純粹幸福的理想狀態,文明是惡的。
德瓦爾:
- 喜愛關懷體諒都是典型的猿猴本能,他們與攻擊性、猜疑和自私進行拉鋸。人和猿猴是既善也惡vs盧梭:原始的自愛讓我們配合本能從善。
康德:
- 知性並不從大自然中汲取它的法則,而是強加法則在大自然身上。人性善惡不是他要討論的議題,而是應該為善,人唯一的善就是他善的意志。
- 道德法則:為善是義務,後證明人沒有道德的法律來約束行善。鄙視感性,認為感性混淆道德判斷。認為每個人都有個無法超越的價值:人性尊嚴。人本身就是目的(生命的絕對不可侵犯性)且不能被利用。
叔本華:
- 我可以要我所想要的嗎?如果不可以-人的意志便是不自由的-理性不重要-道德法則變得無意義
- 叔本華主張:意志在無意識決定我們的存在和性格,也可說是主人、知性是他的僕人;意志在知性不確定前就知道他要的是什麼(罪犯理論:無意識的意志導致犯罪)反駁人類是受理性支配的言論。
- 現代科學:腦中存在「若干」負責道德的區域,但沒有單一腦區負責道德的感受和決定:道德感不等於道德觀-我們何以如此行為,卻可能有別於我們如何以道德去評斷某個行為。
豪瑟:
- 電車兩難(全人類都回答相近的答案)推論道德有種深層語法習得,出生具備了分辨是非的理解力(道德本能)
- 反駁:對人的好惡程度、社會和文化的反射。
- 現代觀點:無法確實道德是天生的還是習得的(可能原因:道德觀在不同文化有類似的發展,被證明是值得的)
- 社會進行的推動力是情感的衝動,社會道德的進步是透過各階層的群眾對某個問題的感受。
- 偏好功利主義:複雜多面的意圖和願望(無法解釋墮胎問題中胎兒可墮因沒有完整的意圖但2-3歲幼兒沒有自由意識位格的不可殺)
- 價值:本質上不是理性想像出來的,而是感受到的;每個道德規範最終的基礎都是希望和意願,而不是認知或知識。
- 安樂死:被動的協助死亡、間接的協助死亡、協助自殺、積極協助死亡(不允許,但是自由人自主權的一部分,大多數德國人贊成合法化且比協助或間接死亡更透明化)關鍵問題:一個有尊嚴的死亡對於國家和社會有什麼價值?可能解決方式:安寧照護;避免把「最後」辦法變成「一般」辦法(家屬將不再為瀕死病人付出那麼多心力且病人在社會期待的壓力下選擇不讓自己成為醫療保險的負擔。
辛格:
- 更優越的智能不是道德特許證,讓人可以為所欲為,對動物生存權來說,最重要的標準不是智能、理性和知性,而是快樂和痛苦的能力(與邊沁看法一樣)
- 哲學家反駁:如果道德的界線不在於理性知性,那是在哪裡?感受痛苦的能力此一標準的問題為我們無法直接深入動物的意識狀態,因為意識是主觀的歷程,是他人無法理解和進入的,所以難以決定誰有此能力。
- 人類和猿猴不同:語言-人類喉頭的位置比所有猿猴低幾公分,此改變和負責符號溝通的腦區產生交互影響,而這過程未發生在猿猴上。
- 智力和特定的社會交際形式有密切的關係,人猿能學習語言及計算,代價是失去他們本身正常而特有的行為與溝通形式。
- 大自然本身既不善良也不邪惡,其本身的價值是可議的,大自然因對人類有益才有價值。 人類中心主義思考保護自然與否,人類價值最有力的論點是複雜的痛苦和快樂的能力。
安瑟倫:
- 證明上帝存在的存有學論證-神是想像中最偉大的,所以必定包含「存在」這一屬性,如果缺少此一屬性,他就不是神。從完美性推論出存在,只適用於絕對完美的東西,也就是神。
- 反駁:只能推論出「神存在於我的想像裡」並不代表他確實存在,且「一切所想像中最偉大的」沒有意義,此句若非是大到我完全無法想像,否則就太小了,不管想像出什麼,我永遠可以想像出比他更大的東西來,故此句根本不存在。
- 康德(我對世界的一切想像都是存在於我腦中的想像)再反駁:從我的想像推論出「現實存在」是神完美屬性的話,還只是我腦袋裡的一個想像而已!其實腦中的定義和經驗之外的世界完全沒有關係。任何無法完全進入到我們經驗裡的,都不應該被認定為規範性的普遍準則。結論:存有學論證是站不住腳!
裴利:
- 目的論上帝存在論證-用生物適應自然原則解開一切受造物的秘密,整個生物界都是經由造物者有目的安排和設置的。
- 反駁:達爾文(改進:生命大於所有個別部分的總和,生物體不只是原子分子所成,而是由與環境互動的過程形成的-可解釋裝飾性表徵)生存競爭及物種自行適應自然。
愛因斯坦:
- 我們的知性有限,無論探索什麼都只是不斷用我們的思考方法與可能性來勾勒這個大自然。我們對「客觀現實」的所有想像都是自己創造出來的,而真正的真實將是個虛構的概念。
盧曼:
- 社會系統的構成-溝通和意義的交換。愛情是一種「期待」的交流,愛的需求源自於某種「自我關係」一個人越不受社會的固定框架所限,他就越需要「覺得自己是特別的」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愛是很平凡的不可思議(腦部害怕無聊,基於這個理由喜歡愛情)在他人的幸福裡找到自己的幸福。
- 反駁:生物學研究及這種愛不適用於動物世界。
沙特:
- 人是受到詛咒而成為自由的。認為人類的存在為「被拋到生命裏」。
- 存在主義:人類是唯一思考「不存在的東西」的動物,且能發明未存在的東西及說謊,豐富的想像力表自由,人類必須先找到自己的行為模式「存在先於本質」且人類唯一的存在就是他的感覺。只有行動才存在真實:沒有藉口可以無所事事,因為這麼做只是逃避自己和責任的行為。相信自由是自我決定,而自我決定是好的。
穆希爾
- 「沒有個性的人」:我的行為只是重複社會程序、扮演角色、滿足規範和遵行社會腳本,我的意志想法只是意識形態與文化模式的反射;我完全沒有意志及自己的想像,我只是將它們紀錄到我的身上。
羅特:
- 我們必須透視和控制自己到何種程度,才能讓羅特承認我至少有一定的意志自由?某種程度上的自由(具備學習能力的感覺)但自由受限於經驗,心理決定行為,行為也決定心理(行動與存在互相影響)
魯濱遜:
- 對於所有權的聲明是他的心理和物的關係;財產權實際上是人與人之間的契約,也是由權利義務組成的複雜而完整的事物。
齊美爾:
- 財產權或擁有是由對象來延伸心理的一種可能性,擴展自我。
- 「獲取」財產實現自我,可能的解釋為其他的快樂已經沒有價值了,但愛情是不是一個由短暫的歡愉、獲得和拋棄組成的市場?其實寧可選擇消費來逃避愛情的不長久,無節制的消費是生活的焦慮或舒適安逸的表現。
羅爾斯:
- 正義論:凡對所有人都公平的,就是正義。最弱勢者能從中享受最大可能之好處。
- 分歧:社會模型(初始狀態-社會狀態中文明的合作的價值問題);正義是否為關鍵性的因素?效率和富裕;理性的問題(感覺和情緒未定義)
伊比鳩魯:
- 享受樂趣:提高感官的敏銳度,用心感受每一刻或逐漸消除恐懼。
- 帶來長久快樂的是社會關係。快樂的規則:積極性、社會生活、全神貫注、切合實際的期待、正面的思想(可以自由評價生命裏的事件)、不要過度追求快樂、樂在工作。
柏拉圖:
- 哲學的理解必須一步步擺脫感官事物,才能進入事物的本質。
托爾斯泰:
- 快樂不在於你能夠做你想要做的事,而在於你總是想要你所做的。
腦的簡介
- 腦島:鏡像神經元(與移情作用有關)被動想像與真實行為在腦部引起相同反應(自我感覺是感覺他人的感覺的先決條件;利他是自我賞報的基礎)
- 腹側區:大範圍計畫、決定與意願有關
- 杏仁體:快樂與否的中心
- 腦區扣帶皮質:注意力
- 中腦邊緣系統:報償中心
- 女腹內側核;男內側視前核:控制性慾
- 愛情賀爾蒙:催產素、苯乙胺(愉悅感)正腎上腺素(情緒激動)多巴胺(亢奮)
關於人類和大腦的兩三句話...
- 人類總是一次只能處理一件事,即使每件事間隔短暫,所謂的multitasking 只不過是快速來回切換。
- 大腦研究的棘手:腦部同時扮演研究主體和客體兩個角色。
- 人類的意識是身體和它對環境的經驗兩者的交互作用。
- 世界是由原子還是歷史構成的,答案見仁見智。
- 生活是什麼?就是人們面對當下事物,卻熱切想著別的計畫。
關於快樂的兩三句話...
- 快樂的夢想只是一個由我們的掛念、心痛或匱乏混合而成的想像。
- 快樂(與自己和諧)與自己的期待達成一致(包含他人的期待)或是對期待的期待。
- 自我決定重要:我們可以期望得到很多快樂,卻不能期待一個永恆持續的快樂。
關於意義的兩三句話...
作者對於人生意義的態度:保持好奇求知的心,讓你的好主意付諸實現;用生命來豐富每個日子,而不是用日子來堆砌生命。
- 意義是透過溝通產生,且無法以生物學解釋,因為語言的符號溝通並不能追溯到以追求強健和延續後代的基因。
- 人生「意義」不是世界或自然的性質,而是人的構思。
- 意義是脊椎動物腦部的想法和需求,因此我們不可能在世界找到一個「意義」,我們必須為自己賦予意義,而「意義」問題就是「一個人」的問題。
- 我們渴望「意義」是因為知道「我們有一天會死」且我們在「人生意義」的問題思考多過「為什麼要尋找人生意義」及「根據哪些標準來尋找人生意義」而年長時轉變為:我是否正確地過了我的人生?重點不是意義而是實現。
- 結論:尋找答案的過程比答案本身來得重要。
上述喜愛的段落及句子皆節錄自:
書名:我是誰? —如果有我,有幾個我? 作者:Richard David Precht 出版:啟示出版